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关于小型食堂报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25-03-05 来源9a href="http://scjg.hebei.gov.cn/info/111602" target="_blank">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加强用餐人数不足30人的小型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明确食品经营者报告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津市场监管规?023?号)等有关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小型食堂报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div>
  为加强用餐人数不?0人的小型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明确食品经营者报告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津市场监管规?023?号)等有关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小型食堂报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025??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反馈给我们。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途径和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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