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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马来西亚必看:反式脂肪酸新规下,这样标示才能抢占市场先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7-0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食品标法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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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6年6月22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发布《2026年食品条例(2号)(修订案)》,自2026年12月16日起施行。新增反式脂肪酸含量声称要求以及钾、生育三烯酚富集组分(TRF)的功能声称要求等。企业需关注“无反式脂肪酸”声称的具体阈值限定及营养标签标示格式;同时,使用了钾、生育三烯酚富集组分(TRF)的企业需了解其功能声称的合规要点。食品伙伴网带大家逐项解读此次修订的详细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 2026年6月22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发布《2026年食品条例(2号)(修订案)》,自2026年12月16日起施行。新增反式脂肪酸含量声称要求以及钾、生育三烯酚富集组分(TRF)的功能声称要求等。企业需关注“无反式脂肪酸”声称的具体阈值限定及营养标签标示格式;同时,使用了钾、生育三烯酚富集组分(TRF)的企业需了解其功能声称的合规要点。食品伙伴网带大家逐项解读此次修订的详细内容。

  1.反式脂肪酸
 
  2025年9月1日起,马来西亚《食品条例 1985》第38B条反式脂肪酸的规定正式生效。该条款明确规定“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进口、生产、宣传或销售任何供最终消费者或零售含反式脂肪酸超过2g/100g脂肪的食品,动物源脂肪中天然存在的反式脂肪酸除外”。
 
  马来西亚《食品条例 1985》规定,仅附录五附表A表Ⅰ和表Ⅱ中列出的营养素,在符合相应条件时方可进行营养素含量声称。此次条例新增反式脂肪酸含量声称要求,既为相关声称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有助于消费者更直观地了解食品中的反式脂肪酸含量,从而做出更健康的食品选择。反式脂肪酸含量声称具体要求详见表1。
 
  表1 反式脂肪酸含量声称要求一览表
  需注意,如果食品对反式脂肪酸进行了含量声称,则营养标签中应按照以下形式标示所有形式的脂肪酸的含量:
 
  脂肪……克
 
  包含
 
  单不饱和脂肪酸……克
 
  多不饱和脂肪酸……克
 
  饱和脂肪酸……克
 
  反式脂肪酸……克

  2.钾、生育三烯酚富集组分(TRF)
 
  马来西亚《食品条例 1985》规定,营养素功能声称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1)含量要求:所声称的营养素在食品中的含量至少达到附录五附表A表Ⅲ所列的最低含量;(2)声称用语:标签上仅允许使用附录五附表A表Ⅲ所列的营养素功能声称用语或具有类似含义的其他词语。此次新增钾、生育三烯酚富集组分(TRF)功能声称要求,详见表2。
 
  表2 钾、生育三烯酚富集组分(TRF)功能声称要求一览表
  小结
 
  随着马来西亚人民对于健康、营养食品的需求持续增长。此次条例修订针对反式脂肪酸含量声称和钾、生育三烯酚富集组分(TRF)功能声称作出明确规定,为食品宣传与标签合规提供法规支撑。对企业而言,合规声称有助于产品在马来西亚市场建立差异化优势,提升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对消费者而言,统一的声称规则使其能更直观地了解产品卖点,降低选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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