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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工商广字〔201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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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2-27 10:39:00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3235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加强广告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秩序,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中医药管理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定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工商广字〔2018〕28号
发布日期 2018-02-26 生效日期 2018-02-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计划规划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银监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加强广告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秩序,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中医药管理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定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工商总局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人民银行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银监会
 
    中医药管理局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广告法》《“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坚持依法监管、简约监管、审慎监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原则,进一步加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广告领域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大失信惩治力度,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推动广告市场诚信经营。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广告导向监管。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部署,健全广告导向监管的领导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加强定向监测,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快速处置。突出查办重点案件,严厉查处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严肃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
 
    (二)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突出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金融投资、收藏品类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重点查处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
 
    (三)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针对互联网广告监管的重点难点,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办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公布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重点媒体监管。继续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广告监测监管,各成员单位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据职能采取行政指导、约谈告诫、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