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委结合我市实际对〉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6440.html">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津市场监管规?022?1号)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1日前进行反馈。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意见9/p>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cjgspjyaqjgc@t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rdquo;字样、/p>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天津市和平区贵州?8号,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路办公区食品经营处(邮政编码?0007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rdquo;字样、/p>
附件?nbsp;
附件:《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zip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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