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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安徽省学校食堂重要场所警示性标识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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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4-12-06 09:59:42 来源9a href="https://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9721371.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821
核心提示:为规范全省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提升食品安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拟制《安徽省学校食堂重要场所警示性标识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024?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div>
发布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5 截止日期 2024-12-14
有效性状?/th> 地区 安徽
备注

为规范全省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提升食品安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食品安全泔/strong>》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拟制《安徽省学校食堂重要场所警示性标识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024?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hsscjcy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安徽省学校食堂重要场所警示性标识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修改意?rdquo;、/spa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处(邮政编码?30051),并在信封上注?ldquo;《安徽省学校食堂重要场所警示性标识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修改意?rdquo;字样、/span>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 刘文琳/span>

联系电话0551-63356847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span>

1.《安徽省学校食堂重要场所警示性标识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2.起草说明.doc

地区9/font>安徽
标签9/font> 食品安全条例 规章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餐饮服务 标识 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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