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庆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委起草了《重庆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含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发送至fgc1906@163.com、/p>
2.信函:邮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8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1906(收),邮编?01121。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裁量权基?rdquo;字样、/p>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025??7日、/p>
附件?nbsp;
重庆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a>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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