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质监局,自治区计量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饮食服务业计量监督暂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区局计量处、/div>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0?4?/div>
饮食服务业计量监督管理规宙/div>
第一 为了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的计量监督管理,制止利用计量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量泔/strong>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div>
第二 本规定所称饮食服务业是指:出售加工烹制的饮食品,并提供就地消费的设备、场所及相关服务的行业。包括;饭店、酒店、饭馆、菜馆、小吃店等等、/div>
第三 凡在自治区境内从事饮食服务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均应遵守本规定、/div>
第四 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了解并健全与自身相关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重视和加强计量工作,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做好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工作。采取措施保证所经营的菜肴、生料、主食、酒类、饮料等饮食品,质量合格,计量准确、/div>
第五 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计量验收制度,不符合计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商品不得采购、入库、经营、/div>
第六 经营者应当建立明码标价制度,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不得模糊、虚假计量、/div>
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制度,掌握在用计量器具的使用状况、/div>
第八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确保在用计量器具及时检定,合格有效、/div>
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在用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制度、报废更新制度和日常自校制度等,保证在用计量器具性能符合相关要求、/div>
第十 经营者应当建立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计量责任制度。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计量和服务计量的准确,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利、/div>
第十一 经营者经营的菜肴、生料、主食、酒类、饮料及其它饮食品,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明确标注净含量或主要原料的净含量。并明示下列内容?、食品或原料的名称;2、所使用容器名称?、食品或原料的计量单位;4、价格、/div>
热菜应标??种主要生料的净含量:/div>
冷菜应标??种主要熟料或可食生料的净含量:/div>
火锅所用的生、熟涮料,如肉、菜、鱼等,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标明净含量、/div>
第十二条 经营者必须配备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量器具。按量结算的应当使用计量器具,不得估量计费、/div>
经营以重量结算的食品,应配备准确度等级为Ⅲ级以上的衡器。经营的食品价格不高?0?kg的,应使用分度值小于等?g的衡器进行称量;经营的食品价格高?0?㎏,不高?00?㎏的,应使用分度值小于等?g的衡器进行称量;经营的食品价格高?00?㎏的,应使用分度值小于等?g的衡器进行称量、/div>
经营散装酒类、饮料,必须配备有固定标称容量和明显刻度标记的量杯、液体量提等定量容器、/div>
第十三条 经营者应将计量器具置于消费者易于看到的位置,以便于向消费者明示称量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经营者不得拒绝消费者当场称量的要求、/div>
第十四条 经营者按量结算时,必须去除附着物计量,不得将包装物、绳子和其它杂物计入净含量、/div>
鲜活水产品、水发物及其它加工烹制前在水中浸泡的原料,应经过充分控水后进行称量、/div>
第十五条 使用计量器具进行称量,经核称商品的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不得超过《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负偏差的规定、/div>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的,经核称商品的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不得超过第六条规定使用的计量器量最大允许误差的3倍、/div>
使用量杯、量提等称量酒类、饮料的容量,经核称的实际容量值与结算容量值之差不得超过使用的计量器具最大允许误差、/div>
第十六条 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行强制检定、/div>
第十七条 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应符合〉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21914.html" target="_blank">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div>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款予以处罚、/div>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按照《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予以处罚、/div>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按照《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六条予以处罚、/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第二十一 本规定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div>
第二十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div>
|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换证意见办理流程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22?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内市监餐饮规?025??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的通知 (苏市监特食函?025?0?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食品经营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参展企业申请办理进口特殊食品产品临时许可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025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及营养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卫食品?025??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特?0250059?
点击排行
- 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2025年修正版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2025年修正版
-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25年修正版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粤市监规字?025??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四川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自动售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车厢型餐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市监规发?024?3?
-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卫食品规发?025??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时进口使用保健食品管理暂行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时进口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琼府?024?7?
-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等同认可省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卫食品规发?025??
- 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2025年修正版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号公?
- 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2025年修正版
- 如何规避食品标签投诉风险>/a>
- 原料鱼清洗后冷冻度了一层冰衣,配料中需要体现水么?
- 食品生产许可编号都是SC开头吗>/a>
- 关于带汤汁的卤肉标签如何标示
- 食用农产品销售规范指卖/a>
- 食用调味油有这种标识的吗
- 预制菜宣?添加防腐剂违f吖/a>
- 冰糖属于是复合配料吗>/a>
- “即食”、“非即食”这几个字应该标示在标签的哪一项里面?是产品类别,还是食用方法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读本 食品销售篇?***不得分装销售,要求的依据来自哪里?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读本和配套题?网盘资料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读本和配套题库的通知
- 市场监管总局|13.2万瓶“特供酒”销?/a>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题库(汇总)
- 广东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试题答桇/a>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地区9/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