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管理规范》已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伙/div>
三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协会将建立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信息平台,对失信信息进行复核、编校、修复及退出管理。平台上线时间另行通知、/div>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br />
附件:《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管理规范《/div>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8 ?1 ?2 ?/span>
2018 ?1 ?2 ?/span>
附件
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管理规茂/div>
第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强信用管理的要求,加强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信用管理,推动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执业信用建设,持续提升认证质量,树立认证公信力,特制订本规范、/div>
第二 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所发生的失信行为依照本规范 进行管理、/div>
第三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组织实施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行为管理工作、/div>
第四 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的失信行为,是指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认证认可标准规范、行业自律规范的衋/div>
为,并经有关部门正式确认的失信行为。包括:
(一)信用管理部门确认的失信行为:/div>
(二)受到认证认可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失信行为:/div>
(三)受到认可机构处理的失信行为:/div>
(四)受到行业协会处理的失信行为、/div>
第五 协会负责汇集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失信信息、/div>
第六 协会主动查询信用信息管理部门、认证认可行政监管部门、认可机构、行业协会有关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的失信信息,至少每季度查询汇集一次、/div>
第七 协会对汇集到平台的失信信息进行复核、编校,保证录入信息准确、br />
第八 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信息录入平台后原则上不能修改或删除。如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修改或删除,协会应当建立程序进行管理,全程记录、留痕、可追溯、/div>
第八 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信息录入平台后原则上不能修改或删除。如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修改或删除,协会应当建立程序进行管理,全程记录、留痕、可追溯、/div>
第九 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信息向社会公开、/div>
第十 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统一公布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失信名录。认证机构失信名录信息包括:认证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失信行为事实、/div>
认证人员失信名录信息包括:认证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所在认证机构名称、失信行为事实、/div>
第十一 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对公布的失信名录有异议的,可以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协会应当在收到申请?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申请人。协会通过核实发现失信名录信息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div>
第十二条 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信息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平台等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平台互联互通、/div>
第十三条 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信息平台及信息管理遵守国家有关信用管理的方针、政策、规定、/div>
第十四条 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按照有关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办法,实施已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中各项惩戒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具体方法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第十五条 对发生失信行为的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在被列入失信名单期间可采取如下惩戒措施9/div>
(一)所涉及认证机构转入其他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时,进行风险警示;
(二)所涉及认证机构转入其他认证机构的认证人员时,进行风险警示;
(三)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div>
第十六条 失信信息的修复与退出。发生失信行为的认证机构 和认证人员,可以向协会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一)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被国家有关部门从失信主体名录中移出的,可以及时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二)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对导致列入失信名单的有关原因已经进行整改的,可以在列入失信名单一年后提出信用修复。协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信用修复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查后,确认后对失信信息予以调整、/div>
第十七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div>
第十八条 本规范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负责解释、br />
|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其他法规
- 中国奶业协会发布《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 (中国奶业协会公告 ?2?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关于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指南》等文件的通知
- 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第三版)
- 中国盐业协会关于印发《信用盐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盐协[2021] 10?
-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科学研究报告(2021)》正式发布(附简本全文)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关于发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修订版)》等 7 项注册准则的通知 (中认协评 ?021? ?
-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关于浓缩洗涤剂标识变更的通知 (中洗协?020?8?
- 澳门发布《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 (?1/2020号行政法?
点击排行
- 如何规避食品标签投诉风险>/a>
- 原料鱼清洗后冷冻度了一层冰衣,配料中需要体现水么?
- 食品生产许可编号都是SC开头吗>/a>
- 关于带汤汁的卤肉标签如何标示
- 食用农产品销售规范指卖/a>
- 食用调味油有这种标识的吗
- 预制菜宣?添加防腐剂违f吖/a>
- 冰糖属于是复合配料吗>/a>
- “即食”、“非即食”这几个字应该标示在标签的哪一项里面?是产品类别,还是食用方法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读本 食品销售篇?***不得分装销售,要求的依据来自哪里?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读本和配套题?网盘资料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读本和配套题库的通知
- 市场监管总局|13.2万瓶“特供酒”销?/a>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题库(汇总)
- 广东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试题答桇/a>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地区9/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