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食品加工流通环节,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部署,现就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在加工流通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加强对采购生猪产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确保购进的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场)。严禁采购经营来自非定点屠宰厂(场)或者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div>
二、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采购生猪产品应当批批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确保购进的生猪产品不带非洲猪瘟病毒;采购的进口生猪产品应附有合法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及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确保猪肉制品和经营的生猪产品不含非洲猪瘟病毒、/div>
三、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应当参?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5610.html">《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试剂盒有关事宜的通知》(农办牧?019?号)和农业农村部?19号公告的要求,使用农业农村部批准或者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比对符合要求的检测方法及检测试剂,对生猪产品原料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div>
生猪产品原料来自本企业(或集团)自有屠宰厂(场)且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不再检测、/div>
猪肉制品加工企业暂时不具备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条件的,可以委托具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工作、/div>
四、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在生猪产品原料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应当立即封存阳性样品的同批次原料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畜牧兽医部门,并将阳性样品送至具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资质的单位复检。复检为阳性的,企业要在当地市场监管、畜牧兽医部门监督下,按规定对同批次生猪产品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洗消毒、/div>
五、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企业加工的猪肉制品抽样,委托具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或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的,由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复检。复检为阳性的,按照省级畜牧兽医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做好阳性产品处置和溯源调查工作。检测结果和处置调查信息按规定报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div>
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ldquo;两证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的生猪产品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可疑的生猪产品及时实施抽检(实验室检测工作按照第五条执行),防止带病生猪产品流入市场、/div>
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产品的溯源调查,对负有责任的养殖厂(场)、屠宰厂(场)、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从严惩处、/div>
八、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指导猪肉制品加工企业严格内部管理,健全记录制度,强化诚信建设,主动履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非洲猪瘟防控力度、/div>
九、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支持力度,为加工流通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和检测工作提供保障。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组织对本公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div>
十、本公告所称生猪产品是指猪肉、猪内脏、猪板油、猪血、猪骨等来源于生猪的可食用产品。猪肉制品加工企业是指以生猪产品为原料加工食品的生产企业、/div>
十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从2019??日起执行、/div>
特此公告、/div>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 工业和信息化?/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2019 ???/div>
(此件公开发布(/div>
|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 农业农村 国家卫生健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025?030年)》的通知 (农科技发?025? ?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 (国市监网监发?025?8?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非布司他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的通知 (市监稽发?025?3?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伐地那非丙氧基羟乙基替代物执法检验方法的通知 (市监稽发?025?0?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025年第2?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通知 (市监稽发?025?1 ?
-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氨基酸代谢障碍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的公告 (总局公告2025年第6?
-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关于公 2024 年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国家蜂遗传资源品种名录》《国家蚕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通知 (畜资委办?025?8 ?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 (国市监稽发?025?0?
点击排行
- 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更新?025??9?
- 获得我国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更新?025??日)
-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更新至2025??4日)
- 准予进口粮食(含籽实类和块茎类粮食、油籽)和植物源性饲料种类及输出国家或地区名录(更新?025??1日)
- 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更新至2025??4日)
- 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更新至2025??4日)
-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燕窝名单(更新至2025??1日)
- 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更新至2025??8日)
- 进境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更新?025??8日)
- 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更新至2025??8日)
- 如何规避食品标签投诉风险>/a>
- 原料鱼清洗后冷冻度了一层冰衣,配料中需要体现水么?
- 食品生产许可编号都是SC开头吗>/a>
- 关于带汤汁的卤肉标签如何标示
- 食用农产品销售规范指卖/a>
- 食用调味油有这种标识的吗
- 预制菜宣?添加防腐剂违f吖/a>
- 冰糖属于是复合配料吗>/a>
- “即食”、“非即食”这几个字应该标示在标签的哪一项里面?是产品类别,还是食用方法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读本 食品销售篇?***不得分装销售,要求的依据来自哪里?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读本和配套题?网盘资料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读本和配套题库的通知
- 市场监管总局|13.2万瓶“特供酒”销?/a>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题库(汇总)
- 广东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试题答桇/a>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地区9/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