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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 (浙市监直?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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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5-04-22 09:43:10 来源9a href="http://zjamr.zj.gov.cn/art/2025/4/21/art_1229565162_2552886.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65
核心提示:经研究决定,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21??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浙市监直?021?号)予以废止、/div>
发布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浙市监直?025?叶/td>
发布日期 2025-04-21 生效日期 2025-06-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知 专业属?/th>
备注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21??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浙市监直?021?号)予以废止、/p>

本通知?025??日起施行、/p>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p>

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

地区9/font>浙江
标签9/font>登记市场监督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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