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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足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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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5-05-13 11:52:26 来源9a href="https://scjgj.cq.gov.cn/zz/dzq/zwgk/fdzdgknr_146781/jdjc_146793/spyp/jcjh/202505/t20250506_14584919.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19
核心提示?025年大足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div>
发布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5-05-06 生效日期 2025-05-06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计划规划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2025年我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任务?302批次,其中国家任?3批次,省级转移任?70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839批次、/p>

监督抽检任务9/p>

(一)国抽任务(93批次(/p>

1.抽检单位。抽样单位为区局抽检队,食品一科、食品二科、食品三科负责配合区局抽检队完成本环节的抽检任务,承检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接样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复兴街道悦复大?36号)。抽检数据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准确进行报送,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rdquo;,普通食品(保健食品除外)报送分类A?ldquo;抽检监测(中央转移),报送分类B?ldquo;2025年总局抽检计划、/p>

2.抽检对象。本区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市场占有率高的超市、大型批发市场销售的食品和大型餐饮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p>

3.抽检品种。抽检品种及具体任务数量见附件1、/p>

4.抽检项目。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025年版)》执行、/p>

(二)省级转移任务(370批次)、/p>

1.抽检单位。抽样单位为区局抽检队,食品一科、食品二科、食品三科负责配合区局抽检队完成本环节的抽检任务,承检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四分院(接样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永津大?3号)。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rdquo;,省级转移任务报送分类A?ldquo;抽检监测(省级转移),报送分类B?ldquo;2025年重庆柔性抽检计划、/p>

2.抽检对象。主要用于跟踪抽检?ldquo;你点我检、执法办案、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举报投诉办理等方面、/p>

3.抽检品种。抽检品种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后跟踪抽检和生产环节省级本级任务未能覆盖部分也可纳入省级转移计划、/p>

4.抽检项目。抽检项目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但不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指标列为抽检项目、/p>

(三)市县级食用农产品专项(839批次)、/p>

1.抽检单位。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样单位为区局抽检队,食品二科、食品三科负责配合区局抽检队完成本环节的抽检任务,承检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四分院(接样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永津大?3号)。食用农产品报送分类A?ldquo;市级农产品专项抽检,报送分类B?ldquo;2025年重庆大足农产品抽检计划、/p>

2.抽检对象。以销售范围广、消费量较大的批发市场、超市为主,加大对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临时集贸市场等经营单位和区域的抽检力度。适当降低小微经营主体的抽检比例,抽检的具体品种原则上不得重复、/p>

3.抽检品种。各类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见附?、/p>

4.抽检项目。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应包括总局要求的重点品种的必检项目(见附件2),同时结合监管实际选择不少于两个自选项目。不得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列为抽检项目。检验方法参照《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025年版)》、/p>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p>

地区9/font>大足?nbsp;
标签9/font>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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