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8月5日发布《江西省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和《江西省新食品原料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明确了两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标准。
即食鲜切果蔬:严控生产环境与冷链管理
即食鲜切果蔬指经预处理、清洗、切分、消毒等工艺后密封包装,可直接食用的产品。方案要求生产企业场所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其中清洁作业区(如内包装区)温度需控制在5℃以下,静态空气洁净度达10万级标准。同时,企业需配备冷链设施,确保从原料到成品的全程低温(≤5℃)储运,并建立冷链管理制度和产品追溯体系。此外,原料需符合农残、污染物限量标准,生产过程需定期监测微生物及环境指标。
新食品原料:分类管理,强化工艺控制
新食品原料生产许可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执行,无法归类者纳入“其他食品”类别。方案要求企业根据原料特性划分清洁作业区,生物发酵或化学合成工艺需严格管控温度、压力等参数,并避免交叉污染。涉及危险化学品或菌种操作的,需专人管理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标签标识需符合GB 7718标准,且产品检验需全项目合格。
共同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两类企业均需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原料验收、过程监控、产品留样等制度,并定期培训考核从业人员。方案强调,企业应通过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此次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江西省对新兴食品业态的监管进一步细化,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同时也为消费者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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