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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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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3-12 14:51:56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31
核心提示:《宁波市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运动营养食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品分别为运动人群、孕乳母特殊群体提供科学精准的营养解决方案。它们不仅满足特定人群健康需求、降低健康风险、提升健康水平,同时推动大健康产业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为行业创造了显著的社会价值与广阔的商业机遇,成为大健康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宁波镇海、鄞州、奉化、象山等多家企业为了顺应市场发展、满足市场需求和企业的实际生产需要,积极开发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创新,研制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为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未明确且《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食品明细未包含的食品品种。为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统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方便食品生产加工和许可审查活动,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第四条规定,制定《宁波市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许可审查方案》共八方面三十一项,以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流程审查为主线,从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八个方面进行全面规定,其中(一)至(五)项规定了产品定义、生产工艺、生产许可目录等;(六)至(十二)项对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要求应当符合相关卫生规定;(十三)至(十七)项明确了设备、设施配备和管理应根据实际工艺需要,并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十八)至(二十)项明确了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要求,并特别强调了关键控制环节工序控制;(二十一)至(二十八)项明确了企业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对人员管理提出了要求,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适用对象

全市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企业。

(三)实施日期

《许可审查方案》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吕史维

联系方式:0574-8918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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