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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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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6-04-24 16:27:1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07
核心提示: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有效防范旅游旺季景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食源性疾病、游客腹泻等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筑牢景区食品安全防线,现就加强全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6-04-22 生效日期 2026-04-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有效防范旅游旺季景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食源性疾病、游客腹泻等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筑牢景区食品安全防线,现就加强全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旅游重点监管范围

景区核心区、景区出入口沿线、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停车场周边、旅游团餐接待单位、乡村旅游点、农家乐、特色小吃街区、网红打卡餐饮点位等游客集中就餐区域。

二、严格按许可范围规范经营

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

三、严格高风险食品加工管理

制作凉菜、生食类食品、现切水果拼盘、散装即食卤味等,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经营项目许可,并按规范设置专用操作间(区),落实专人操作、专用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冷藏设施要求;未取得对应许可、不具备专间(区)条件的,一律不得从事相关食品加工经营。

四、严控关键风险环节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感官异常、超过保质期或“三无”食品原料;冷藏、冷冻设备须确保正常运行,食品贮存严格控制温度要求。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严禁聘用无有效健康证明、未经岗前食品安全培训的人员上岗;旺季临时用工必须先核查、先培训、再上岗。

(三)严格规范操作行为,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口罩,落实洗手消毒措施,严禁徒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严防交叉污染。

(四)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制度,团餐及群体性聚餐必须按规定足量按时留样。

五、强化执法检查与联合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景区管理机构,对重点区域加大巡查、抽检频次,对超范围经营、无证制作凉菜、无健康证上岗、清洗消毒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措施;对屡教不改、风险突出、引发投诉或舆情的,依法吊销许可证照,坚决清出景区市场。景区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主动配合监管执法,共同压实商户责任,形成联防联控监管合力。

六、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欢迎广大游客、市民群众监督举报景区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热线:12315。对举报线索将及时核查处置,全力守护游客“舌尖上的安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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