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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主体确认制登记文书规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主体确认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政务〔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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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6-04-27 16:54:37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501
核心提示: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25〕2号),现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主体确认制登记文书规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主体确认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原《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确认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确认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政务〔2022〕12号)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市场监管政务〔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04-27 生效日期 2026-05-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规范规程
备注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6〕5号)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25〕2号),现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主体确认制登记文书规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主体确认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原《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确认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确认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政务〔2022〕1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主体确认制登记文书规范

   2.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主体确认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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