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研发 |  安全合规 |  质量管理 |  检验检测 |  其他培训 | 

关于举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样及标准应用”专题培训班

培训时间: 2017-04-21 至 2017-04-23结束

培训地点: 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

培训机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

微信扫一扫

会培动态都知晓

培训简介

 1、新食品安全法与(检验检测机构)重点内容讲解;
22017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和总体要求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解读;
4、《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解读;
5、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及抽样工作要求;
6、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流通、生产、餐饮)抽样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7抽检监测工作中的检验要求;
8样品前处理技术及实例分析;
9、监督抽检工作规范;
10、食品抽样方法;
11、我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与风险预警现状;
12食品标准应用常见问题(GB 2760GB 2761GB 2762GB 29921)案例解析;
13、交流答疑。

授课老师

 行业专家

适合对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检验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管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等。

培训费用

1650元/人(含会议期间午餐费、资料费、证书费、学费等)

其他信息

 各相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4 12 31 号发布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自2015 2 1 日起施行。并印发了《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办法》制定过程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坚持问题导向和制度创新,针对原来多环节多部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存在的计划分散重复、内容交叉、数据缺乏有效利用等问题,确立了“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利用”的总体思路。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计划、抽样、检验、复检、结果处理、信息发布等进行创新,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检验机构诚实守信的义务,增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为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帮助众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深入贯彻掌握对《办法》中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原则、计划、抽样、检验、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培训,并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疑难问题解析。使每个学员通过此次学习了解到《办法》及标准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二、强化食品检验机构的法律义务;三、强化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四、完善不合格检验结论的报告通报程序;五、完善不合格检验结论的复检程序;六、简化真实性异议的处置程序;七、强化依法调查处理不合格检验结论的职责;八、完善抽样检验信息的公布程序;中食药监管信息网特定于2017421-23日(20日全天报到)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样及标准应用专题培训班。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153529010
Q Q2848935414          
邮箱:meeting7@www.sqrdapp.com    

声明:

①食品伙伴网将行业会议培训信息展示于本平台,仅供您搜索。由于会议/培训的不确定性,有关报名等详细情况请自行联系组织方或主办方进行核实。
②会议与培训等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完全归其培训机构或主办方所有。

(c)2008-2099 食品伙伴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7462号-1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15376602038
扫一扫联系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