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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第一批食品品种目录的批复(漳政综?0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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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3-04-17 09:00:51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100
核心提示:漳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将糖果制品(酥糖、贡糖)、糕点(枕头饼、白香饼)列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第一批食品品种目录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漳政综?013?9叶/td>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9/p>

  你局《关于漳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第一批)的请示》(漳质监食?012?68号)悉。根据〉a target="_blank"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75661.html">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批复如下9/p>

  一、同意将糖果制品(酥糖、贡糖)、糕点(枕头饼、白香饼)列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第一批食品品种目录、/p>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食品安全泔/strong>》和《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条件核准相关工作、/p>

  附件?nbsp;附件:漳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第一批).doc

  漳州市人民政庛/p>

  2013??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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