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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HACCP计划书
片剂HACCP计划书
3.
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描述
1
、原辅包装材料要求:
1.1
所采购的原辅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优先采购已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作为本公司的生产所用。
1.2
采购进厂的原辅材料必须按各种产品生产工艺规程要求验收;
1.3
采购原辅料时必须向对方索取有关有效的合格证书,并抽检合格后才可进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拒绝入厂。
1.4
生产所用原、辅料应按照工艺要求进行处理。
1.5
生产所用内、外包装材料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6
生产过程中应检查原、辅料的颜色、臭味等,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研究处理。
1.7
应贮存于干燥、洁净、密闭的容器内,防止受潮发霉、变质。
2
、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
2.1
称量和预处理
2.1.1
原辅料须检验合格后,方可领取使用。
2.1.2
进入洁净区的物料应经适当清洁处理后才能进入。
2.1.3
称量用的衡器应定期校验,做好校验记录,并在已校验的衡器上贴上合格证,操作人员在使用称量衡器前应核对校验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2
配料
2.2.1
配料前应核对原辅料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包装情况等。
2.2.2
处方计算、称量及投料必须复核,操作者及复核者均应在记录上签名。
2.2.3
配好的物料应装在清洁的容器里,并附上标签,标签上应写明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日期和操作者姓名。
2.3
煎煮、浓缩
2.3.1
将处方量原料按5倍水煎煮2小时。
2.3.2
过滤合并煎煮液,控制浓缩温度在7
5
~
85
℃
,装入洁净容器中,密封好,附上标签,标签上需注明品名、生产日期、数量、操作人等。
2.3.3
及时填写生产记录,生产结束按清场规程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
2.4
粉碎过筛
2.4.1
检查粉碎机是否完好,安装80目筛网,领取处方量的物料置粉碎机中粉碎,粉碎后的物料装入洁净容器中,附上标签,标签上需注明品名、数量、操作人、生产日期等。
2.4.2
及时填写生产记录,生产结束按清场规程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
2.5
制粒
2.5.1
制软材:将物料置混合机中,干混20分钟,加入煎煮浓缩液(或粘合剂),湿混10分钟,制成适宜的软材。出料时,彻底将混合器的内壁、搅拌桨和盖子上的物料刮干净,以减少损失和防止交叉污染。
2.5.2
制粒:将软材通过颗粒机制粒,制粒时注意控制筛网松紧度。
2.5.3
干燥:将湿颗粒置沸腾制粒干燥设备内干燥。操作中随时注意物料流动情况,出现异常立即处理。
2.6
总混
2.6.1
将干颗粒及生产处方中的其他物料投入混合机中进行总混。
2.6.2
每混合一次为一个批号。
2.6.3
每次混合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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