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城区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杭州市上城区某烧烤店冰柜中存放的羊肉串、牛肉串、羊腰等食品外包装上均未标注任何食品信息。经过抽样检测,这些所谓的“羊肉串”“牛肉串”“羊腰”中都检出了猪源性成分。我局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烧烤店在明知购进的腰子并非羊腰的情况下,仍将其标注为羊腰进行销售;同时,在未核实肉串真实来源的情况下,将含有猪肉的肉串当作羊肉串、牛肉串进行销售。截至案发时,该店通过上述方式销售以上涉案商品的违法所得共计13743.54元。
杭州市上城区某烧烤店明知购进的为非羊腰,仍将其标明主料为羊腰进行销售,经检验涉案的腰子检出猪源性成分。该烧烤店在未查明食品合法来源的情况下,将标明主料为羊肉、牛肉的肉串进行销售,经检测均检出猪源性成分。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我局对杭州市上城区某烧烤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13743.54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无小事,诚信经营是根本。经营者在进货时应当落实查验义务,务必查验并留存供货方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信息真实,不得以假充真、虚假宣传。消费者在外就餐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消费,注意查看店内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也应注意查看食材信息,如有疑问可要求商家出示相关凭证。若发现食品问题,请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共同守护我们“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执法指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