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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1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4-08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等24类食品3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31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等24类食品3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31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桐乡市副食品批发市场国章南北干货批发商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杭州市拱墅区其旺水果商行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州市椒江路轩调味品商行销售的贡菜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浙江新地里农产品有限公司桐乡屠甸路果蔬超市销售的小青瓜(盐渍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嵊州市元锋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定远县食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菜味锅巴(黑椒牛排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定远县食健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定远县食健食品有限公司产品。
 
  (二)义乌市悦用电子商务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大庆市悦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大豆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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