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泔/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侊/strong>》《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9518.html" target="_blank">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全区校外供餐经营行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1?1日前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p>
人:韩梦?/p>
联系电话?471-4318186
联系邮箱:nmgyjjcyc@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夃/p>
邮政编码?10010
附件?.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
2.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
3.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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