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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羊胎盘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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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8-23 10:06:39 来源9a href="http://www.nhc.gov.cn/cms-search/xxgk/getManuscriptXxgk.htm?id=37528"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卫生?/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395
核心提示:羊胎盘含有多种生物活性成分,在我国缺乏广泛食用历史和食用安全证明,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div>
发布单位
卫生
卫生?/div>
发布文号 卫监督函?008?22叶/td>
发布日期 2008-08-11 生效日期 2008-08-1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暂无
  湖南省卫生厅9/div>
  你厅《关于羊胎盘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请示》(湘卫报?00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羊胎盘含有多种生物活性成分,在我国缺乏广泛食用历史和食用安全证明,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div>
  此复、/div>
  二○○八年八月十一?/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批复成分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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