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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急刹车:越南暂停新食品法规后当前进口备案合规指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6-1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食品伙伴网 食品安全合规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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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越南暂停新食品法规后,当前进口备案合规指引

一、摘要

文章类型:越南食品进口备案注册现行要求(2026年)

时间背景:2026年初越南新食品法规经历两次暂停,现行要求维持15/2018/ND-CP

核心结论:46号法令与66.13号决议暂停实施,15/2018/ND-CP继续作为操作标准,预计至2027年2月底

相关法规:第46/2026/NĐ-CP号法令(暂停)/ 第66.13/2026/NQ-CP号决议(暂停)/ 第15/2026/NQ-CP号决议(最终暂停决定)/ 第15/2018/NĐ-CP号法令(现行有效)

现行制度:"备案+注册"双轨制:普通预包装食品走自我声明(备案),特殊食品走安全符合认证书(注册)

适用对象:正在或计划进入越南市场的食品出口企业

关键节点:过渡期预计至2027年2月底,届时修订版《食品安全法》正式生效

二、政策事件时间轴

2026年初,越南食品进口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理解此背景对企业制定合规策略至关重要:

时间节点

事件

影响

2026年1月底

越南政府颁布第46/2026/NĐ-CP号法令(《食品安全法若干条实施条例》)

引入网络电商备案公示、更严格追溯要求等新管理要求

2026年1月底

越南政府颁布第66.13/2026/NQ-CP号决议(《食品产品公告与注册条例》)

对食品产品公告与注册程序作出新规定

2026年上半年(最终)

越南官方通过第15/2026/NQ-CP号决议,宣布继续暂停46号法令与66.13号决议

明确暂停至修订版《食品安全法》正式生效(预计最迟2027年2月底)

2027年2月底(预计)

修订版越南《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正式生效

新的食品进口监管要求将正式实施,46号法令中的新要求可能以更成熟的形式重新出现

 

三、现行有效法规:第15/2018/NĐ-CP号法令

在46号法令和66.13号决议暂停期间,越南食品进口备案注册继续执行第15/2018/NĐ-CP号法令(《食品安全法若干条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3.1 双轨制管理框架

管理类型

越南语

适用产品

审批性质

核心特点

自我声明(备案)

Tự công bố

预包装食品(普通)、食品添加剂(含加工助剂)、食品容器、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

备案制

企业自我声明产品安全,提交后即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存档公示

安全符合认证书(注册)

Giấy chứng nhận cơ sở đủ điều kiện ATTP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36个月龄以下婴幼儿营养产品

注册制

须经食品监管机构审核,合格后签发证书,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产品备案(自我声明)详细操作流程

4.1 申请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具体要求

备注

1

越南语申请表

按规定格式填写的自我声明申请表

需使用越南语

2

产品检测报告

由指定实验室或ISO 17025认证实验室出具,12个月内有效

必须在12个月有效期内

3

产品标签

越南语标签样稿,符合越南食品标签法规要求

须提前按越南语翻译设计

4

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中国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等相关资质

需翻译公证为越南语

5

企业信息公示材料

用于在大众媒体、网站或总部公开的产品信息

备案前须先完成公示

 

4.2 备案流程步骤

步骤

操作内容

关键要点

1. 资料准备

准备越南语申请表和有效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须在12个月有效期内

2. 信息公示

在大众媒体、网站或企业总部公开产品信息

公示须在提交申报资料前完成

3. 提交申办资料

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

同一产品有多个工厂,仅需选择一个工厂所在地机构提交,且须固定提交该机构

4. 开始生产经营

完成材料提交后即可生产经营,自负安全责任

无需等待审核结果,提交即可启动

5. 主管部门存档公示

主管部门将备案材料存档并公示

产品信息将在官方渠道公示

6. 后续维护

产品变更时按规定更新备案

名称/原产地/成分变更须重新申办;其他变更书面通知后可继续生产

 

4.3 变更处理规则

变更类型

处理方式

说明

产品名称变更

重新申办备案

须完整重走备案流程

原产地变更

重新申办备案

须完整重走备案流程

成分(配方)变更

重新申办备案

须完整重走备案流程

其他内容变更

书面通知主管部门

无需重新申办,通知后可继续生产经营

 

五、产品注册(安全符合认证书)详细操作流程

5.1 申请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具体要求

1

越南语申请表

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注册申请表

2

自由销售证书

产品在原产国自由销售的证明,须经领事认证

3

领事认证文件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须经越南领事认证

4

产品食品安全检测结果报告

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覆盖越南法规要求的检测项目

5

功效/成分科学证据

证明产品功效或构成已声称功效的成分的科学依据

 

5.2 注册流程步骤

步骤

操作内容

关键时限/要点

1. 资料准备

收集整理注册所需全部技术资料

确保科学证据充分、检测报告有效

2. 选择提交机构

向相应食品监管机构提交资料

若企业生产多种食品分属不同机构监管,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后续须固定向该机构提交

3. 材料提交与受理

向选定机构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机构收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 审核

受理机构对资料进行安全性审查

如需修改,机构仅能提出一次修改/补充要求,企业须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

5. 证书签发

审核合格后签发安全符合认证书

获证后方可进口销售

6. 变更处理

产品信息变更时按规定处理

名称/原产地/成分变更须重新申办;其他变更书面通知后可继续生产

 

5.3 审核关键时限

时限

内容

说明

7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完成审核的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

资料不齐全时,机构将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90个工作日

企业完成修改/补充要求的时限

超过90个工作日未完成修改,资料将失效,需重新提交

1次

受理机构提出修改/补充要求的次数上限

机构只能提出一次修改要求,企业应确保首次提交资料的质量

 

六、暂停期合规建议

本次暂停是"缓兵之计"而非"永久废除",企业应在把握过渡期机遇的同时,做好迎接新规的准备:

建议

具体行动

原因/背景

抓住暂停期出货

利用现行第15号法令的成熟流程,尽快完成现有产品订单的备案与注册,截止2027年初将是一段相对宽松的过渡期

暂停期政策相对宽松,流程成熟,是完成备案注册的好时机

关注"事后监管"加强趋势

确保实际产品与申报资料严格一致,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越南海关与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加强进口食品事后检查力度,过渡期并非零监管

提前储备新规知识

关注修订版《食品安全法》(预计2027年2月底)的进展,提前了解46号法令中的新要求

46号法令中的电商备案公示、更严格追溯要求将以成熟形式重新实施

完善产品合规档案

整理并保存所有备案/注册材料,建立产品合规档案

新规实施后可能要求更严格的追溯要求,完善档案有助于快速适应

确认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性质确认走备案还是注册路径,特别关注功能性食品分类边界

部分功能性食品是否属于特殊食品存在分类争议,提前确认可避免后期纠纷

 

七、现行法规vs新法规关键差异预览

了解46号法令相对现行15/2018/ND-CP的主要变化,有助于企业提前布局:

对比维度

现行要求(15/2018/NĐ-CP)

新规预期要求(46号法令,暂停中)

企业准备建议

电商备案公示

无特别规定

网络电商平台须公示备案文件

建立电商平台备案文件管理机制

追溯要求

常规追溯要求

更严格的产品追溯要求

完善供应链追溯体系,建立追溯档案

整体框架

双轨制(备案+注册)

待修订版《食品安全法》生效后明确

持续关注立法进度

 

八、常见问题解答(Q&A)

问题

解答

Q1:暂停期内,企业应按哪个法规操作?

按第15/2018/NĐ-CP号法令(《食品安全法若干条实施条例》)操作。46号法令和66.13号决议已暂停实施,第15/2026/NQ-CP号决议明确了暂停至修订版《食品安全法》正式生效(预计2027年2月底)。

Q2:暂停期是否可以"钻空子"不做备案?

不可以。暂停的是新法规,现行第15/2018/NĐ-CP的要求仍然有效。所有向越南出口的预包装食品仍须完成备案或注册。越南海关与市场监管部门正加强进口食品事后检查,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Q3:产品备案提交后多久可以开始出口?

完成材料提交后即可生产经营(自负安全责任),无需等待审核结果。这是备案制区别于注册制的核心优势。

Q4:同一产品在多个工厂生产,需要分别备案吗?

不需要。同一产品有多个工厂时,仅需选择一个工厂所在地的机构提交,后续须固定向该机构提交。

Q5:产品注册被要求修改资料,有时间限制吗?

有。企业须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补充。超过期限资料将失效,需重新提交。另外,受理机构只能提出一次修改要求,因此建议首次提交前确保资料质量。

Q6:46号法令暂停后,是否可能永久废除?

可能性较低。根据越南国会的立法计划,修订版《食品安全法》预计于2027年2月底正式生效,46号法令中的核心要求(如电商备案公示、更严格的追溯要求)将以更成熟的形式重新实施。建议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九、联系方式

食品伙伴网——深耕食品行业专业服务平台,可为越南食品出口提供备案注册代理、法规解读、标签合规等一站式咨询服务。

电话:0535-2129301

邮箱:vip@www.sqrdap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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