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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出口巴西标签常见问题解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6-1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食品伙伴网 食品安全合规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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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帮助企业和消费者准确理解巴西标签新规内容,食品伙伴网梳理了巴西食品标签常见问题及解答,供出口企业参考

一、摘要

【文章类型】技术法规问答 | 出口目标市场:巴西(Brazil)

【核心法规】ANVISA第429号合议委员会决议(RDC 429/202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要求;第75号规范性指令(IN 75/2020)——营养标签声明技术要求

【监管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Agência Nacional de Vigilância Sanitária)

【法规生效】2020年10月发布,分阶段强制执行

【核心变化】①引入正面营养标签(FOP)警示系统;②扩充营养成分表必填项(新增总糖、添加糖等);③明确营养声称与%VD声明的联动要求

【适用对象】向巴西出口预包装食品的中国食品生产/出口企业

【内容概要】本文涵盖7大常见问题,包括强制标识项目、语言要求、加贴规定、营养成分表豁免类别、必填营养素清单、%VD声明豁免情形、正面营养标签触发条件。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整理,基于ANVISA RDC 429/2020及IN 75/2020

二、法规背景

2020年10月,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两项关键法规,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进行系统性修订:

法规编号

名称

主要内容

RDC 429/2020

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

规定营养信息表的内容、格式与可读性要求;引入正面营养标签(FOP)警示系统

IN 75/2020

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声明的技术要求

明确各营养成分的声明规则、份量标准及%VD计算方法

此次修订的核心目标是:帮助消费者更直观识别高添加糖、高饱和脂肪、高钠食品,提升公众营养健康意识。

三、常见问题解答(Q&A)

Q1:向巴西出口的食品强制标识哪些信息?

A:进口食品的强制标识项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强制标识项目

备注

1

食品名称

须准确反映产品真实属性

2

配料表

按加入量由多至少顺序排列

3

过敏原(致敏物质)

须在配料表中明确标注

4

营养成分表

详见Q3豁免情形

5

净含量

须符合巴西计量单位要求

6

原产国

须标明生产国

7

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须为巴西境内合法注册进口商

8

批号

用于产品追溯

9

保质期

须按规定格式标注

10

特殊食用方法和贮存方法

如适用

11

各类食品的特殊标签要求

按产品类别适用不同附加要求

Q2:向巴西出口的食品标签应使用什么语言?可以用英文标识吗?

A:法规强制信息和文字须使用葡萄牙语(Português),但不限制同时以其他语言(如英文、中文)呈现。

实操建议:建议采用"葡萄牙语为主 + 其他语言并排"的方式,确保葡萄牙语版本信息完整清晰,其他语言仅作辅助说明。

Q3:向巴西出口的食品标签可以加贴吗?

A:可以。当标签源语言不是葡萄牙语时,允许在产地或目的地加贴标签,但加贴标签须包含法规规定的所有强制性信息,且不得覆盖或遮挡原标签上的已有内容。

Q4:向巴西出口的食品都需要标识营养成分表吗?

A:营养成分表是预包装食品的强制标识项,但以下9类食品可自愿提供(非强制):

序号

豁免类别

豁免条件说明

a

小包装食品

包装可见标签表面积 ≤100 cm²

b

销售点现包装食品

应消费者要求在销售点包装

c

同场所生产销售食品

在同一场所生产或分装并销售

d

酒精饮料

e

供人食用的冰

f

特定茶饮原料

香料、咖啡、巴拉圭茶(erva-mate)及未添加显著营养成分的植物品种

g

纯醋

未添加具有显著营养价值成分的醋

h

未加工天然食品

未添加显著营养成分的水果、蔬菜、豆类、块茎、谷物、坚果、种子、蘑菇

i

未加工冷藏/冷冻肉类和鱼类

未添加具有显著营养价值成分

⚠️ 重要注意:若上述豁免类食品附有营养声称,则营养成分表变为强制标识项。例如,包装可见标签面积 <100 cm² 的食品若带有营养声称,则必须标注营养成分表;否则,该食品不得进行任何营养声称。

Q5:哪些营养成分必须在营养成分表中声明?

A:以下营养成分须强制在营养成分表中声明:

类别

必填营养成分项目

能量

能量值(千卡/千焦)

碳水化合物

碳水化合物总量、总糖(新增)、添加糖(新增)

蛋白质

蛋白质

脂肪

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

其他

膳食纤维、钠、每份含量

附加项(如适用)

①作为营养/功能/健康声称对象的其他营养成分或生物活性物质;②每份含量≥5%VDR的成分;③添加到食品中的生物活性物质

注:总糖(Total Sugars)和添加糖(Added Sugars)是本次法规修订的新增必填项,与欧美法规接轨,企业需特别关注。

Q6:是否必须在营养成分表中声明%VD(每日参考摄入量百分比)?

A:对于大多数预包装食品,声明%VD是强制性要求。但以下6类产品不适用份量声明,因此也无法声明%VD:

序号

不适用%VD的产品类别

a

婴儿配方食品(Infant Formula)

b

肠内营养配方(Enteral Nutrition)

c

用于先天性代谢障碍的饮食治疗配方

d

仅用于工业加工的产品

e

仅用于餐饮服务的产品

f

仅以100 ml为单位声明营养信息的酒精饮料

Q7:哪些食品必须进行正面营养标签(FOP)声明?

A:根据RDC 429/2020第18条,所有在消费者缺席情况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只要以下任一成分含量达到或超过规定限值,须在包装正面标注警示性营养标签(Lupa 放大镜标志):

触发成分

固体食品限值(每100g)

液体食品限值(每100ml)

添加糖(Added Sugars)

≥15g

≥7.5g

饱和脂肪(Saturated Fat)

≥6g

≥3g

钠(Sodium)

≥600mg

≥300mg

⚠️ 关键规则:满足三项中任意一项即须标注FOP,不需要三项同时超标。

正面营养标签须使用ANVISA规定的统一放大镜图形(Lupa),并注明超标的具体成分名称,如"高添加糖""高钠"等。

四、结语

随着ANVISA第429号决议及IN 75/2020的全面实施,巴西营养标签制度已与国际主流接轨,对添加糖、饱和脂肪和钠的管控尤为严格。出口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三点:

① 及时更新配方营养数据,确保能够支撑总糖、添加糖的准确标注;

② 按批次核查FOP正面营养标签触发条件,提前调整产品设计;

③ 关注ANVISA发布的最新技术问答(如第4版《食品营养标签法规问答》),及时跟进法规执行细则。

食品伙伴网持续追踪巴西食品标签法规最新动态,可为企业提供巴西标签合规审核服务。如需咨询,请联系:

电话:0535-2129301

邮箱:vip@www.sqrdap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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